江西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委办公厅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委办公厅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委办公厅是协助省委领导同志处理省委日常工作的省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省委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和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和省委日常的文书处理,负责对全省党委办公部门秘书工作业务的联系和指导工作。2.围绕中央、省委总体工作部署,负责信息的收集、综合和传递工作。3.负责省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省党代会、省委全委会、省委工作会、市委书记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和省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4.承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以及中央、省委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查办、催办工作。5.负责我省党、政、军领导机关之间及与中央、外省(市)往来密件、密机、密码、密钥的接收、投递、经转和专送工作。6.负责省委机关公共或有关行政事务管理、房产管理、安全保卫、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7.管理省委机要局和保密局。8.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厅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厅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50人,其中:行政编制 15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 197人。实有人数 943人,其中在职人数340人,包括行政人员147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 193人;离休人员 11人;退休人员214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242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070万元;上年结转1960.7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420.8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36.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1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1.81万元;项目支出3177.5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676.9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7.9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90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1895.9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38.95万元,医疗卫生2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19.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4.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7.9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90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6390.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5880.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223.5万元,医疗卫生23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2017年本部门的公用经费2504.58万元,其中:办公费151.17万元、印刷费251.26万元、邮电费138.81万元、差旅费347.21万元、会议费38.6万元、福利费28.91万元、日常维修费255.55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万元,其他费用118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396.3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21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9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2 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 1339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省委办公厅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15.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45.8万元,比上年减少234.7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机关保育院划归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第三部分 江西省委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缴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