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高检发〔2001〕13号)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重大案件
1.故意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一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三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的;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特大案件
1.故意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二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七项以上的;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一)重大案件
1.过失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一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七项以上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特大案件
1.过失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二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七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十项以上的;
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