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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重特大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6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的通知

(高检发〔200113号)

 

 一、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重大案件

  1.故意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一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三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的;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

  ()特大案件

  1.故意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二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七项以上的;

  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重大案件

  1.过失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一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五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七项以上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

  ()特大案件

  1.过失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二项以上,或者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七项以上,或者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十项以上的;

  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国家安全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4.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对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网站)